改革资源税,当然应该举双手赞成。容忍一种粗放的、低成本的资源开采行径,就是纵容一种掠夺式的、不可持续的发展模式。对此,没有任何人会提出异议。
但是,不少人对已经开始的资源税试点,依然心存狐疑。不是对这种改革的态度和路径,而是对这种行动的步伐和力度———
首先,我们看到调整后的资源税率还是偏低。原本从量计征的资源税,虽几经上调,但由于石油价格一路猛涨,税率以价格计算还不到1%。新疆此次调整后的试点税率虽已提高到5%,但离英国的12.5%、俄罗斯的16.5%、美国的境内外平均值14.6%还是差得很远。有人会说,改革需要有个过程,不可能一口吃成一个胖子。但是我们看到,在资源税上调的同时,有关部门也“不失时机”地提高了天然气价格,上涨幅度达25%。有关部门解释说,这是平衡各方利益关系之后的安排,而财经评论员叶檀则说,这完全是一种“绥靖”政策。
其次,此次改革对两大石油巨头来说,恐怕连皮毛也很难触及。两大石油巨头在新疆的原油和天然气产量,分别占其总产量的1/6和1/4,资源税出台后,预计其石油的税前利润会有所下降。但是,考虑到天然气价格上调,以及原先收归中央的油气特别收益金,极有可能因资源税的出台而减免,所以,两大石油巨头的总体税负水平,应该不会有太大改变。特别是石油巨头对价格的“驾驭”能力,可以保证其在资源税全面推开后,完全有机会从定价机制中找补回税赋上的损失。君不见,自2008年12月以来,我国成品油价格总共有7次上调,却只有4次下调,正负相抵每吨净涨价2630元;而同期,**油价已从每桶147美元跌至70美元。
第三,破除垄断依然雷声大雨点小。涨价或增税,对拥有****的垄断地位的石油巨头来说,根本不会存在什么市场风险和经营压力。而在体制没有改革之前,准入门槛的提高,就意味着民资活力的失却。听说天然气涨价,以天然气为原料的尿素和甲醇等化肥企业,已经开始酝酿提价,提价成本自然会很快转嫁到化肥用户特别是议价能力较差的农民头上。这说明,面对趋利性垄断,市场仍在无可奈何地默默承受;在垄断的云层下,消费者根本没有可以避雨的屋檐。
资源税改革,虽然不能一蹴而就,但也不能“隔靴搔痒”。从今后来看,逐渐提高资源税率是个长期趋势,而且必须在不减少垄断企业上交红利的前提下进行。对垄断企业一方面增税,一方面减利,才能创造公平环境,缩小收入差距;才能减轻社会不满,实现还利于民。
资源税改革,虽然不能一步到位,但也不能**于石油和天然气。在燃煤发电占主导地位的**,适时提高煤炭行业的资源税负,可以倒逼我国电力结构的调整,逐步增加清洁能源的比重,这对保护环境、永固河山,也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
把资源税收留给地方,对地方政府当然也是个考验。今后,随着税率的逐步提高,地方政府在缓解财政压力的同时,也应该用这笔资金做好二次分配和反哺三农的工作,尽快解决城乡差距、贫富差距拉大的问题,而不是一味地圈地盖楼、大兴土木。